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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3年上半年第一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3     编辑:新媒体

我区2023年上半年第一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请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7月12日前到梅州市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6到29号窗口(联系电话:0753-8586582)领取证书。网报时选择邮寄的,其教师资格证书将以快递到付的形式寄出,请注意查收;委托他人代领的,请代领人带齐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委托书。
随证书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需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人事档案,若个人保管导致遗失的责任自负。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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