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职称文件要求,经惠城区中小学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对评审(认定)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评审(认定)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自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参照本公示文稿,将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才股
联系人:李聪联系电话:7809320
联系地址:惠城区龙丰新联路5号
二、惠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聂静雅电话:2677406;何晋中电话:2677312
联系地址:惠州市河南岸红楼路86号
三、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联系人:刘巧琳联系电话:2587407
联系地址:惠州市河南岸红楼路86号
附件:2022年度惠城区中小学一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zip
惠城区教育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