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5日至21日止。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邱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9059/37627035
2.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619号
联系人:卓老师
联系电话:(0752)8810468
附件:2022年度惠东县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