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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3-2025年茂名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3     编辑:新媒体

各有关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5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十三五”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粤教继函〔2017〕2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函〔2022〕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改革,探索远程培训新模式,促进教师终身学习,经研究,决定遴选2023-2025年茂名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课程资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详情
(一)项目周期
2023-2025年(三年)
(二)培训对象
1.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未达标的中小学教师(含中职、幼儿园);
2.全员轮训网络研修学时未达标的中小学教师(含中职、幼儿园)。
(三)培训目标
1.探索新型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网络研修模式;
2.建立多样化、全方位的网络研修平台;
3.开展师德师风全员培训,提升教师师德师风和专业素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4.90%以上的教师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任务;
5.到2025年,每位教师均完成60学时的网络研修全员轮训任务。
(四)培训课程
1.课程类别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训课程含普通远程培训课程和全员轮训网络研修课程两类。
(1)普通远程培训课程。为更好发挥施教机构的专业优势,具体培训课程由施教机构按三年规划设定,逐年递进实施,其中“师德师风”为学员每年必选专题。课程年度总学时大于或等于42学时,学时可按专题拆分。
(2)全员轮训网络研修课程。培训课程分师德师风、心理健康、育人能力、数字素养(信息化融创能力)、学前教育、新课标新课堂、“双减”背景下学科素养、校本教研、科研能力等专题模块。课程总学时不少于60学时。
2.课程要求
(1)所申报课程资源须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律法规。
(2)所申报课程资源须适用于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全学段、全学科。
(3)所申报课程资源内容要具有思想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效能性,形式生动,突出案例教学,便于教师理解、掌握和应用。
(4)所申报课程资源内容要符合相关技术和格式要求:音视频、多媒体课件、文本、动画等课程资源要采用通用格式与标准,具有兼容性,保证学习者能够使用不同浏览器与通用播放软件进行学习。
3.资源使用
通过审核的课程资源纳入2023-2025年茂名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
(六)报名方式
由各学校根据市县全员轮训工作要求及本校实际,自行选择入选的远程培训课程资源,随报随学。
(七)培训费用
由各地各校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八)评价考核
茂名市教育局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学员评价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绩效进行考核(评价表见附件3)。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给课程资源承担机构,并作为下一年资格准入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0分)、合格(≥60分)和不合格(<60分)三个等级。年度考核为“及格”及以上等级的施教机构,自动获得本周期下一年度的远程培训课程资源承担资格;年度考核为“不及格”等级的施教机构,取消本周期余下年度的施教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九)其他事项
各区(市)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可自行选择或增加远程培训课程,但要按《关于开展茂名市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县级培训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茂教继〔2018〕54号)要求提前做好报备工作。在培训周期(2023-2025年)内,如遇上级继续教育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情况,茂名市教育局有权终止项目实施。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教育部“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独立承担机构;
(二)985、211师范院校;
(三)省级教师发展中心;
(四)省级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独立承担机构。
三、申报要求
1.拥有合法独立的远程培训平台,有工信部备案ICP、公用网络IP地址和域名,功能完善,界面良好,运行稳定。
2.具备良好的网络培训支持条件,服务器、带宽、并发承受能力、视频点播、浏览速度等方面能够满足4万人以上规模的远程培训需要。网络研修社区应同时满足各网络运营商带宽接入,具有不少于1G的独立带宽,页面打开平均速度小于1秒,视频浏览速度≥1Mbps,支持并发在线用户数≥20000人。
3.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经验丰富、专兼结合、学科完备、结构合理、熟悉教育教学,能有效指导网络研修的高水平教师培训团队。首席专家水平高,学科专家需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应不低于50%。
4.具有完善的培训课程体系。
5.具有专门的培训管理和技术服务团队,培训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单位信用及财务良好,运营规范。
6.具有丰富的远程培训经验,培训成效突出,社会声誉好。
7.严禁将所承担的课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机构。
四、有关要求
请申报机构根据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并于2023年8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申报表、信息表(见附件1、4)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送达茂名市教师发展中心(邮寄的以签收日期为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茂名市教育局将组织继续教育专家库成员(含名教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进行遴选(评分表见附件2),从中确定5间为2023-2025年茂名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承担机构。入选的课程资源及相应机构名单将在茂名市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668-2278075。
联系地址:茂名市教师发展中心继续教育与培训部三楼办公室1(茂名市官山五路2号大院)。
附件:1.2023-2025年茂名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申报表
2.2023-2025年茂名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评分表
3.培训课程满意度评价表
4.2023-2025年茂名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申报机构信息表

茂名市教育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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