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见附件)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人事处)或光明区教育局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深圳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福田区市民中心二楼);
联系人:黄静娴,联系电话(传真):0755-88125350。
2.光明区教育局人事科(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四楼);
联系人:何成杰,联系电话:0755-88219572。
附件:2022年度光明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